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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复议的执行
2008-01-01


  【 三、复议的执行 】
  1、复议申请人接到复诉裁决书时必须签收。

  2、复议决定书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率,应当自觉执行复议决定。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向不法院起诉。

  3、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,人民法院强制其执行。

添加日期: 2008-01-01 浏览次数: 9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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