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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一题

二手环保设备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?

添加日期:2017年09月27日

 

问题:我公司由于资金周转较为困难,故购买了一套二手的环保设备并安装在生产车间使用,受让的二手环保设备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的优惠政策?

 

答: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,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,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,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;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,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。

据此,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环保设备,若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,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,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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