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一题
午餐和水果,进项能否抵扣?
添加日期:2018年08月09日
问题:我们是一个培训机构,主要针对的是学生的后续培训,我们约定培训承担学生的午餐和水果,此部分我们应该是算成本还是费用,进项能否抵扣?
答: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七条(一)规定,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,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据此,培训机构承担学生的午餐和水果,应计入‘销售费用——招待费’核算,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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