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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的限制么 ?

添加日期:2019年07月03日

问题:企业单位代扣个税取得的手续费 受 财行〔2019〕11 号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 额 70 万元,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的限制么 ?

答:《财政部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》(财行[2019]11 号)第三条规定, “三代”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和限额 (一)对于法律、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,按规定比例执行。 《个人所得税法(2018 年修正) 》第十七条规定,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,付给百分之 二的手续费。

依据上述规定,税务机关按规定比例支付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手续费, 不受 70 万元限额限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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